试论我国合作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为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多重功能,保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弱者地位和构筑企业法律形态的完整性,我国应在借鉴国外合作经济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以<合作社法>为主体、以相关条例和规章为补充的完整的合作经济法律体系.同时,为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应从产业政策、财政与信贷支持、反垄断法对合作社的豁免等方面设计相应的法律规范.
合作经济、法律体系、政策支持、反垄断豁免
F3(农业经济)
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AHSS99-048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