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村民选举:浙江个案研究
本文通过实证调查表明,在村民选举中,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程度低于男性村民,但差别不大.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构架中,妇女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为:①职位数量少;②职位的配角性.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弱势地位并不仅仅由其性别所致,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农村、农民的劣势境况.因此要改变与保护中国妇女的权益,重要的是保护农民整体的利益,改变其在中国的弱势地位.
妇女、选举、妇女参政、弱势群体
D6(中国政治)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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