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479.2004.05.010
德国企业先驱的伦理观--兼论浙江企业家和西方新教伦理精神
任何时代都有相应的伟大人物,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家具有突出的社会地位.近代德国企业先驱形成了敢于创新和精益求精、坚持科研和生产相统一、高度重视社会义务的经济伦理观,值得我国企业家借鉴.民营企业家在已经获得合法社会地位的条件下,应该更多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以形成结合民族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新的企业家伦理和精神.
伟大人物、德国企业先驱、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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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3(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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