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278.2014.05.028
“围剿”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背后
近日,央行拟出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二是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三是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该意见稿一出,第三方支付机构如坐针毡,直呼此举乃“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围剿”.我们就一些典型的市场观点和事件加以全方位整理,并给出解决建议,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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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D23
2014-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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