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综合指导与专业指导相结合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
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审计机关的这一职责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由专设的指导机构负责,与审计业务机构没有多少关系.因而指导机构抓内部审计,审计业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各管一块,少有往来,这似乎已成共识.我们认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能仅仅看成是指导机构的事,还应当发挥审计业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审计指导机构综合指导与审计业务机构专业指导相结合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以下简称两结合机制).本文试就此做些初步探讨,以期加大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力度,更有效地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专业、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业务、业务机构、审计机关、业务指导、监督力度、重要职责、结合机制、监督机制、机构综合、审计法
F23;F2
2013-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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