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16.05.016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研究
调查取证权是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执业权利。狭义的调查取证权包括自行调查取证和申请调查取证两种模式。2012年新刑诉法实施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介入时间得以提前,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得以加强。但是由于刑诉法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条件限制过于严格,加以刑法第306条辩护人伪证罪的适用风险,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仍面临很大的困难。为此应借鉴引入调查令制度、程序性制裁措施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保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辩护律师、执业权利、调查取证权、调查令
30
D925.2(中国法律)
2015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项目201510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