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14.06.016
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
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自2011年开始迈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循环,但与美国、加拿大等国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法律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差等,亟需借鉴他国经验予以进一步完善.制定统一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明确审查对象、完善审查标准、优化审查程序、加强对审查机制的监督和协调等,实现经济发展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双赢.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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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59(金融、银行)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1C1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09CFXZ12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