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14.01.023
中国古代修辞判决中的文化与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修辞特征是由特定的文化与制度所决定的.判决修辞是以“天人合一”观念在天理、人情和国法之间寻求平衡、获得合理与可接受的判决结果的方法,司法过程中的修辞方法既是说理技巧,也是实践智慧.法官对修辞方法的运用实现了司法的调解与教化职能,使司法充满着某种人文主义色彩,对现代司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古代司法、判决修辞、天理人情、调解、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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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山东科技大学“春蕾计划”项目2009AZZ142
2014-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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