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11.01.012
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问题
我国<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为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一规则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难免造成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为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从法律规定之不足入手,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归小区业主共有,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的除外;二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对使用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业主进行收费.
物权法、住宅小区停车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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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1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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