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06.03.025
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牢固树立利益平衡理念,平衡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利益平衡为基点,在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宜采用折衷原则,即应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基准,包括相同特征和等同特征.同时根据诚信和公平原则,应适用禁止反悔和公知技术抗辩作为排除规则.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从"产品"的范围和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范围两个方面来界定;同时,就判断方法而言,宜在普通观察者法基础上借鉴美国做法引入"新颖点法".
专利权、利益平衡、等同特征、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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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6-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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