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56.2005.02.022
弱势群体保护中政府的法律责任
目前以经济状况来衡量一个群体的弱势与否的界定,不能涵盖所有的弱势群体,应结合社会评价、占有资源量、健康状况来综合评价.由于社会评价低、普遍歧视、占有资源少与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的特征决定了弱势群体影响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一个诱因而非必然因素,其深层根源在于社会与政府,为此政府应努力推动立法进程、转变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济途径来寻求对其特别保护.
弱势群体、评价标准、社会稳定、政府法律责任
19
D63;D92(国家行政管理)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