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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5798.2012.05.002

浅议《伤寒论》汗法使用之禁忌

引用
@@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言:"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1]因此,汗法是使在表之邪从汗而解,是表证的主要治法.表证是指六淫外邪侵犯人体皮毛、经络、肌肉而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脉浮为主证的疾病总称,六淫皆可引起表证,但<伤寒论>犹重风寒之邪,论中汗法以辛温为主.发汗是手段,不是目的.汗法用之得当,其效若桴鼓,病从汗而解;用之失宜,往往会导致胃中虚寒、伤津生热、伤阴、伤阳、阴阳俱虚等变证.因此,虽然汗法为临床常用之法,但<伤寒论>对其使用是有严格禁忌的,笔者根据原文归纳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伤寒论》、汗法、阴阳应象大论、表证、阴阳俱虚、六淫、恶寒发热、总结、治法、虚寒、外邪、头痛、素问、生热、人体、侵犯、皮毛、临床、经络、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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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5;R24

2012-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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