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91/j.cnki.cn23-1539/f.2019.02.024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分析
作为今后林业系统发展主要方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林业领域研究重点内容,为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在该服务体系中发挥相应作用,林业部门开始加大了对社会服务体系中新型经营主体的研究力度.将以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介绍为切入点,通过对该环境中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现状的介绍,提出几点针对性建议,期望能够为国内林业发展提供一定助力.
经营主体、林业、配套政策、社会化服务体系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201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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