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919.2010.01.004
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研究
矿产资源型城市是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兴起.并以矿产资源开采为主导产业的城市.随着经济发展时矿产资源的需求,资源短缺状况进一步加剧,矿产资源型城市的生存与发展不仅面临新的挑战,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体系乃至区域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现有的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矿产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
F407.1(工业经济理论)
2010-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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