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66.2014.11.011
服务主导逻辑下物流服务供应链的价值共创机理
根据服务主导逻辑理论,物流集成商不直接创造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即提供客户企业的物流解决方案,并运用自身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整合物流分包商、物流中介商的资源,通过提供物流服务的方式增加顾客感知,实现价值共创。价值创造可以通过各个节点企业之间的互动展开,通过互动,物流集成商了解客户企业的潜在价值诉求,为客户企业提供合适的物流解决方案,并通过与物流中介商、分包商之间的互动,在客户企业的全程参与下实现价值共创;价值共创也可以通过关系、资源和网络的整合来实现。通过关系整合,物流集成商可以与多个物流分包商、中介商和客户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升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关系能力;通过资源整合,物流集成商可以提升自身的动态能力,促进客户满意;通过网络整合,使物流服务供应链上不同节点企业之间的网络实现对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
服务主导逻辑、物流服务供应链、价值共创、互动机理、整合机理
F250(物资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物流服务供应链的网络属性对核心企业成长的作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71272219;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球供应链情境下本土物流服务供应链的网络镶嵌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项目编号2014EGL00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物流服务供应链嵌入制造企业网络的交互作用机制与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1YJA630067;上海海事大学科研基金“港口服务供应链跨组织流程管理结构设计与耦合性评价”项目编号20130443的资助。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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