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66.2013.09.012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知识产权治理机制构建
近年来,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迅速,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我国在数字音乐产业产权(版权)行使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利益主体授权不明确,版权认定难;利益关系协调不平衡,版权费实现难;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版权保护法律有待健全;相关技术发展滞后,产权使用缺乏有效性.文章运用博弈论方法对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治理进行模型分析,指出数字音乐产业知识产权治理机制的核心就是实现版权利益在各行为主体间的平衡,可通过管理机构、版权法、音乐市场、技术创新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方式构建.具体而言,就是构建数字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升数字音乐管理效率;健全数字音乐版权法律体系,重构利益平衡机制;完善数字音乐市场运行机制,增强数字音乐活力;注重数字音乐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数字音乐、知识产权、博弈分析、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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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69.2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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