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66.2012.02.006
家产品物流主体合作边界及效应探讨
行为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主体的博弈关系.文章从农产品物流主体的行为偏好与合作倾向出发,对农产品物流需求主体之间、供给主体之间、供需双方之间合作与不合作情况下的收益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合作成本影响合作倾向及合作的经济效应,且需求主体之间的合作能够使物流量价齐升,活跃农产品市场;供给主体之间的合作能够减小规模、提高价格,有利于农产品物流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供需双方之间的合作中,规模和价格呈反向关系,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农产品物流的作用提供了参考.为提高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合作倾向,增加合作收益,应充分重视合作成本的降低.这就要求在政策导向、行业规制、主体融合上有所创新,通过产业联盟和供需联盟等,构建分工协作、相互信任、相互促进的合作形式,为活跃农产品市场、提高物流效率、增强物流主体积极性提供良好的平台,不断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与核心竞争力.
农产品物流、合作边界、合作效应、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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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2.8(物资经济)
农业部"国家油菜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CARTS-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要素生产率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理论和实证"7090302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09YJC790105;武汉市软科学计划"武汉城市圈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研究"项目201040333114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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