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922.2008.03.014
社会问责与我国监督体制分析
在西方发达国家,问责制是一种追究公职官员责任的最基本、最常用的制度,某官员出现失职、渎职并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或者出现个人行为不端、生活丑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该官员立即就会出来公开道歉,甚至辞职,情节严重的,还将导致其上司公开道歉或辞职.2004年4月由SARS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官员问责制"的广泛关注,带动了对我国行政问责的理论研究和问责实践的探索.作为行政问责的有益补充,社会问责在政府外部监督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我国的行政问责机制起步较晚,对于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地问责机制,使之能加强我国的行政、社会监督体制是本文所要阐述的.
社会问责、监督、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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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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