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23.04.02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体系综述(二)
三、战略物资储备(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
战略物资是一个内涵不断变化的动态概念.广义的战略物资指的是对全局性长远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各类资源;狭义的战略物资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战略性矿产资源,多指与国民经济和国防事务密切相关的重要矿产和原材料等.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两部法律中均对"战略物资储备"作出规定,明确这些储备主要用于保障战时需要.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此后颁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开始出现"重要资源储备""重要矿产资源储备""战略资源能源储备""矿产地储备"等用语,储备主要作用也从相对单一的满足战时需要拓展为保障资源安全等更为宽广的范围.目前,"战略物资储备"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两个概念处于交叉使用状态,同时也鲜见对这两个术语的权威界定.主要文献见表4.
法律法规体系、物资储备、国家粮食
F324.9;D922.68;F253.4
2023-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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