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粮食局履行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
为充分发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 2013年,苏州市粮食局启动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办印发了《苏州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一是推进”一县一企”改革.以粮食物流园、中心库、骨干库为依托,整合兼并收纳库点,组建粮食购销公司(集团).所辖4市3区全部实现了”一县一企”.2014年,组建了市级粮食集团.二是由粮食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县两级政府授权同级粮食部门履行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对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管理,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压紧压实储备粮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对被整合的企业实行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资源配置.四是争取转变土地性质等政策支持.对划拨土地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为出让用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经地方政府批准,全额作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资本金投入.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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