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16.04.020
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三利”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中所做的“两改一删除”条款,对提升粮食管理部门职能,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降低经营者审批成本粮食收购资格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大大简化了粮食经营者申办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程序,降低了粮食经营者的审批成本.
修订、粮食流通、经营者、国务院、许可审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程序、行政法规、流通监管、粮食管理、管理条例、成本、部门职能、条款、提升、申办、前置、批改、后置
D92;D62
2016-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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