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12.09.040
建立并完善区域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
一、将监测机构纳入从事公益服务序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有利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政策,将区域性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纳入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序列,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测体系、区域性、监测体系建设、同级财政预算、公益服务、监测机构、粮食质量
F326.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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