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工作展开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2011年12月14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储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玉米收购、收购工作、存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收储政策、生产积极性、国家粮食局
F123.7(中国经济)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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