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国家粮食局、五年规划、粮食行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
F326.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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