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10.07.004
对我国粮食立法有关工作的几点建议
@@ 一、明确执法主体,严格权责划分
目前正在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粮食管理方面的法规,虽然明确了各执法主体在粮食流通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力,但与更高层次的法律相比,在规范性、严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还显得较为粗糙,特别是在一些方面因为监督权与处罚权的分离,导致粮食市场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因而在粮食立法时,有必要予以修正.
粮食流通管理、立法、WORK、CHINESE、执法主体、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权责划分、粮食市场、可操作性、监管工作、管理方面、严肃性、监督权、规范性、处罚权、职责、修正、权力、分离
F32;TP3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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