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通告(2009年第7号)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8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采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玉米中央直属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公布的中央直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秋粮收购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6390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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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D63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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