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04.04.009
构筑新型银企关系之必须
@@ 首先,约束银企双方行为人的行为.银行有关人员要严格把握贷款投向和投量,执行好信贷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承诺服务;企业有关人员要保证贷款的有效作用,及时报告有关经营情况,自觉接受银行监管,恪守信誉,按时还本付息.如果双方行为人在某个环节上的不尽其责或不作为,阻碍了银企关系发展的,应当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应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责任,以此约束双方行为人的行为.
双方行为、银行监管、银企关系、人员、清正廉洁、还本付息、贷款投向、承诺服务、操作规程、秉公办事、保证贷款、追究、责任、行政、信誉、信贷、投量、企业、经营、经济
DF5;D92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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