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04.04.006
"粮官"沦为阶下囚的启示
@@ 厦门粮食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郑炳良在业务往来中,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受贿26.8万元,贪污公款12.3万元,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价值人民币27万元.1997年10月,郑炳良将粮食集团公司进口的美国软质小麦2456吨卖给个体户吴某、林某,经转手倒卖,两人获利不菲.
有期徒刑、以权谋私、软质小麦、没收财产、粮食、利用职务、集团、总经理、人民币、个体户、制裁、业务、厦门、贪污、受贿、美国、进口、价值、获利、公款
D91;TS2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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