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821.2001.02.024
粮食部门应实行"就所收购"
@@ 多年来,山东省荣城市粮食部门在收购工作中一直采取进村收购的形式,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售粮,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售粮积极性,较好地促进了粮油定购任务的圆满完成.但经过多年的实践运作和分析后发现,尽管实行进村收购的形式和主旨是服务于农村,方便于农民,但实际上却给农民带来诸多不便,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
粮食部门、农民、收购、实践运作、山东省、群众、农村、粮油、极性、服务、定购、城市
F32;F76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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