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六胡州"州城的建置及其运用——"降户"的安置和役使的一个类型
唐朝在突厥降户中贾胡的处理上采取把他们安置在适合生活的地方,并对之进行驱使的办法.这典型的表现在"六胡州"州城的建置及其运用之上.六胡州设于"河曲"之地的中西部一带,介于六州中的灵州、夏州之间,是指鲁、丽、塞、含、依、契等六小州.在突厥降户中,主要是贾胡降户被集体安置在这些州城之内.这些州城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地区的最南段一带,以及长城以北较为狭窄的地区,属于北方著名的湖泽地区,利于养马.六胡州民之所以主要由贾胡降户来组成,是因为他们具有养马等技术特长.他们在六胡州的州城内受到统治,并受驱使从事养马的工作.六胡州在高宗调露元年建置,这时唐朝正好遭遇养马大量丧失的危机,这是建置六胡州的重要原囡.此外,六胡州因"以唐人为刺史",而不称羁縻州.六胡州民居于州城内的"坊"里.他们不一定都一直活动在州城之内,但应"编籍"在州城中一定区域的名称之下.
六胡州、降胡、贾胡、六州
K928.7(中国地理)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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