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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202.2016.05.033

口服抗凝剂利伐沙班与华法林预防非瓣膜性心房纤维颤动患者血栓栓塞的疗效比较

引用
目的 比较利伐沙班与华法林非瓣膜性心房纤维颤动(AF)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 采用CHADS2评分法纳入122例评分≥2的AF患者,随机分为利伐沙班组和华法林组(对照组).结果 利伐沙班组主要安全性终点事件发生率与华法林组相比无显著性差异,风险比(OR)为3.28,95%置信区间(CI,-9.7,16.2),P=0.78.另外,利伐沙班组的总出血事件数值显著低于华法林组,OR16.39,95% CI(1.4,31.4),P=0.03.结论 利伐沙班与华法林相比,在CHADS2≥2的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似.一般而言CHADS评分≥2的患者如果被新诊断有AF,根据病患可能罹患血栓症的可能性,给予抗凝血药物,可以优先选择利伐沙班.

口服抗凝、脑卒中、华法林、利伐沙班、血栓、心房纤维颤动

36

R322.1+1(人体形态学)

2016-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94-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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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学杂志

1005-9202

22-1241/R

36

201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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