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202.2015.15.134
头晕和眩晕相关病因研究进展
头晕、眩晕是临床工作中常见的患者主诉,各科室医师在门诊、病房均常遇见,属于症状学诊断。长期以来,头晕都缺乏明确的、规范的定义,一直以来,国内外学者多将头晕、眩晕视为同义词。 Drachman 等〔1〕将头晕定义为非特异性的一组症状,依据症状性质,它包括了眩晕、晕厥前、失衡和(或)不稳及非特异的头重脚轻。我国头晕诊断流程建议专家组于2009年采用了该定义〔2〕。2009年Barany协会(国际著名的头晕眩晕研究学会)提出了首个国际前庭症状分类的共识性意见,其将前庭症状分为眩晕、头晕、前庭视觉症状、姿势性症状4大类〔3〕,该分类将头晕与眩晕区分开来,分别属于两种前庭症状。2010年中华医学会关于眩晕诊治的专家共识认为,眩晕指的是自身或环境的旋转、摆动感,是一种运动幻觉;头晕指的是自身不稳感;头昏指头脑不清晰感;认为头晕与眩晕为两种不同的临床表现,两者的发病机制不甚一致,但有时是同一疾病在不同时期的两种表现〔4〕,所以也不能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
头晕、眩晕、病因
R441.2(诊断学)
2015-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392-4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