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9.10.021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的类型化研究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效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撤销进行了八种情形的规定.而将类型化理论引入行政执法实务,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这一切入点,通过运用类型化理论分析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的情形,以期更好地解决行政过程中的各种复杂现实问题,让单纯的法律规范和抽象的法律概念更加靠近具体实践.
类型化的思维方式古老而悠久,伴随着法学理论与实践被逐步发展起来.起初类型化是为了弥补法律漏洞,对法律概念的不足进行完善而被认可.德国学者考夫曼将类型化理论的作用范围拓展到适用于立法、司法的全部领域.他所称的类型理论作用于法律发现,即“法律发现是一种使生活事实与规范相互对应的调适同化的过程,法律人的才能不在于认识制定法,而在于有能力在法律的即规范的观点之下分析生活事实.”法学实践中,通过类型化方法,可以使得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法律条款变得清晰具体,便于和特定案件事实进行衔接.因此,越详尽列举的类型,就越贴近现实生活,也就能更加阐明法律条文的含义.
201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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