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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111.2019.07.024

离职证明上“画蛇添足”一定违法吗?

引用
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它既是原单位对劳动者一段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劳动者行走职场的通行证,还关系到档案的转移、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以及新单位对员工是否认可甚至招录等问题.基于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从而使给离职员工及时开具离职证明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与此同时,国务院还通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之规定,对离职证明的必备项目进行了细致规定.

201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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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41/D

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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