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7.09.026
连续工作超过10年,合同期满能否自然终止
[案例]
2003年7月1日,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月工资2220元.2013年6月26日,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16年3月起,刘某未去公司上班,公司也未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2016年6月25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2016年11月2日,刘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刘某的请求.
连续工作、劳动合同、合同期、仲裁委员会、签订、劳动关系、赔偿金、违法、工资、案例
TN2;TM4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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