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驾司机与信息提供方不属于劳动关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3代驾司机与信息提供方不属于劳动关系

引用
编辑,你好:我通过网上招聘入职某代驾公司工作.签订的《代驾协议》约定我作为该公司的代驾司机.公司按20%收取信息服务费,提供服务成单后公司从预存款中扣除服务费.此外,公司还为我提供了专用的代驾工牌、工服.工作7个月后,我结束了与该公司的代驾关系.我可否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是否支持我的请求?

司机、信息提供、服务费、劳动仲裁、网上招聘、提供服务、劳动合同、协议、入职、签订、工服、存款

DF4;G35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674-9111

11-5941/D

201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