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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播经纪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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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我与某网络科技经纪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同》,公司每月向我支付保底工资5000元.公司安排我在某网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间主播.合同对工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权利归属、合作费用、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工作6个月后,我因公司未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辞职,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要求经纪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在未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后,我又诉至法院,亦被法院驳回.

协议、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经济补偿金、违约责任、收益分配、权利义务、权利归属、科技经纪、合作费用、合同、工作内容、法院、保险费、直播、网站、网络、签订、工资

D9 ;D92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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