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退要有合法理由
编辑,你好:我于2016年10月进入一家宾馆做服务员,签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我之前在别的酒店从事过服务员工作,对酒店服务的职责和技能是了解的.新入职这家宾馆后我很快就熟悉了工作流程,自认工作很认真,没有出过差错.可就在试用期结束前不久,我突然接到了宾馆人事部发的短信,称公司决定解聘我,但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我找到人事经理想问个究竟,对方说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聘用我.请问,在试用期内公司就可以毫无理由地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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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D92
201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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