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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退要有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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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我于2016年10月进入一家宾馆做服务员,签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我之前在别的酒店从事过服务员工作,对酒店服务的职责和技能是了解的.新入职这家宾馆后我很快就熟悉了工作流程,自认工作很认真,没有出过差错.可就在试用期结束前不久,我突然接到了宾馆人事部发的短信,称公司决定解聘我,但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我找到人事经理想问个究竟,对方说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聘用我.请问,在试用期内公司就可以毫无理由地辞退我吗?

试用期、辞退、服务员、宾馆、人事部、劳动合同、酒店服务、工作流程、职责、员工、入职、聘用、理想、解聘、技能、短信

R19;D92

201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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