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5.01.021
仲裁送达问题探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文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及公告送达六种,每种方式均有其适用范围及优缺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均有采用。本文对劳动争议仲裁送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送达方式予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人事争议仲裁、送达方式、劳动争议、民事诉讼法、邮寄送达、适用范围、留置送达、公告送达、改进建议、办案规则、文书、剖析
D9 ;G52
2015-0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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