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4.09.015
息讼止争快捷维权--上海市推行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制度工作纪实
自2008年《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上海市认真贯彻执行“一裁终局”制度,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裁审衔接,逐步提升终局裁决力度,使其方便、快捷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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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D99
2014-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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