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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111.2012.12.033

企业擅自罚款于法无据 行使追偿权方能维权

引用
案例 谢某~1998年7月进入公交公司任驾驶员,系国有企业固定工,月均工资约3300元左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公司)应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并在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同时督促其实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守本单位的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依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

国有企业、追偿权、罚款、维权、方能、违法违纪行为、公交公司、规章制度

D923(中国法律)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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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674-9111

11-5941/D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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