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2.11.027
让劳动合同风险远离
“签名盖章”别大意
孙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A公司称已与孙某、李某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劳动合同书,但孙某称并未与公司当面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在合同书上仅盖有个人印章(未备案)。孙某、李某二人均否认签章的真实性,并要求进行鉴定。
劳动合同、合同风险、A公司、签名盖章、合同书、法院、起诉、否认
D922.5(中国法律)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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