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能否单方说了算
编辑同志:我大学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是经理助理,工资为每月3000元。不久前,公司销售科一名员工离职,单位提出要将我调去销售科,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随即降为2000元。我认为自己不适合从事销售工作,不同意调整岗位,但公司并未理会,仍向我发出书面通知,宣布我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
劳动合同、外资公司、工作岗位、岗位调整、销售员、经理助理、合同约定、员工离职
F842(保险)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