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工作被解聘也可要求补偿
编辑同志:2010年2月,钟林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钟林的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公司对钟林作了工作调整,让钟林负责仓库保管工作,但钟林仍然屡出差错,不能胜任保管员工作。2012年4月,公司人事部门通知钟林,公司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关系。
胜任、外贸公司、解聘、解除劳动关系、保管工作、2010年、销售工作、劳动合同
F752.3(各国对外贸易)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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