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09.07.033
用工自主是权利社保缴费是义务
@@ ”案例”陈某、杜某等5人先后于1983年、1985年被湖南省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聘请到乡镇工商所从事市场管理员工作,签有聘请协议,约定工资按市场管理费18%的比例提成.1999年12月,工商局接上级指示对所有聘请人员予以辞退.
权利、社保、缴费、聘请、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管理员工、湖南省、管理费、工商所、工商局、指示、协议、乡镇、工资、辞退、案例
TN ;TH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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