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09.07.013
与时代同行的军转安置政策
@@ 1950年,《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颁布下发,奠定了新中国军转安置工作的制度基础.决定明确:复员工作的总原则是服从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军建设的需要,并使二者联系起来;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复员军人必须妥善安置,使之各得其所;复员军人经过一定时期的集中训练,应自觉自愿回乡,并在经济建设的各种工作岗位发挥模范作用等.
时代、人民解放军、经济建设、复员军人、制度基础、员工、人民革命、模范作用、集中训练、工作岗位、安置、中国军、国防军、政务、政府、联系、军事、国家、颁布
E22;E29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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