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的工作岗位认定
『案情简介■2015年1月22日,某区师范附属小学教师杨某作为值周行政,按校方规定履行“静争校”职责,即放学后检查学校及周边环境.当日1 7时50分左右,杨某巡查教学楼后看到同事正在打羽毛球,便说“参加一个”,当杨某脱下衣服拿起球拍时突发疾病,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48小时内死亡.该校随后即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以杨某伤亡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一)项之规定,决定不予认定为视同工伤(亡).杨某之妻彭某不服该认定,遂提起诉讼.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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