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如何在“两法衔接”中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定为犯罪行为,正式开启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大门.通常,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在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时只注重与公安机关进行衔接与合作,忽略了与检察机关的协作.笔者以一例恶意欠薪案为例,谈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何在“两法衔接”中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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