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务期的认定
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了额外利益(出资培训),这是我们认定服务期能否成立的基本出发点.在认定“专项培训费用”时,应把握该费用在出资渠道、金额起点和组成范围等方面的特殊性;在认定“专业技术培训”时,应甄别具体的培训形式,并判断培训期限是否具有合理性.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虽不能适用服务期的规定,但应允许当事人就特殊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
服务期认定、专项培训费用、专业技术培训、其他特殊待遇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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