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停工留薪期内无过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该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内容解除劳动合同但被裁判无效的情形.应该说,在停工留薪期内,关于用人单位未取得劳动者同意、单方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行为无效的判断是清晰的.但实践中,这一无效的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对劳动关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在仲裁及法院审理中发现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解除虽然无效,但劳动关系确是解除了,只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可.第二种观点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则劳动关系仍然有效,无须劳动者请求恢复劳动关系.笔者赞同后者,并试结合实践案例作简要分析.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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